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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CENTENR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公布,就促進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深度融合發展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
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
要突出包容審慎、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鼓勵醫療機構運用“互聯網+”優化現有醫療服務,“做優存量”;推動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深度融合,“做大增量”,豐富服務供給。
《意見》提出了促進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深度融合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從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創新“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優化“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推進“互聯網+”醫療保障結算服務,加強“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等七個方面,推動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服務融合發展。
在推進“互聯網+”醫療保障結算服務這一要求中提到需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推進“一站式”結算,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負責)
另外,在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中要求:
1.研發基于人工智能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醫療健康智能設備的移動醫療示范,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臨床、科研數據整合共享和應用,支持研發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能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應急救援醫療設備、生物三維打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順應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趨勢,提升醫療健康設備的數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進產業升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是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體系,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及時制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1.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協調推進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聯通,強化人口、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數據采集,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2.加快建設基礎資源信息數據庫,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庫。大力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應用水平,二級以上醫院要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提升醫院管理效率。三級醫院要在2020年前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醫院要盡快實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3.健全基于互聯網、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推動各級各類醫院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檢查結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軟硬件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
圍繞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利用信息技術,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提高醫療服務供給與需求匹配度。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開展移動護理、生命體征在線監測、智能醫學影像識別、家庭監測等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局負責)
三是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強化醫療質量監管,保障數據安全。
《意見》強調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
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地區、偏遠邊疆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引入優質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健康服務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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